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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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31 11:42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名。

  二、选调对象

  龙岗区区直单位、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最高年龄为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的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不得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调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7.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文件格式)后发送至邮箱zjbgsrs@lg.gov.cn。邮件以“选调报名+姓名”为标题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3日18: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名咨询电话:0755-28589973。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现级文件(或任现职现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4)500字左右的书面自我鉴定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第(1)项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确定参加面谈人员

  区住房建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人员。未收到通知的即为未纳入选调对象范围。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谈

  综合考虑考生个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性等情况,按照适当比例确定面谈对象。面谈由区住房建设局另行通知。

  (四)综合分析研判

  区住房建设局结合面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综合分析研判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

  区住房建设局将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时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事项进行复审,从严审查干部档案。

  根据考试成绩、岗位要求、综合研判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根据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进行。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出之日。

  (三)职位的最终人选由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职位选调。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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