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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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房地产、建筑、勘察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燃气、物业管理等行业以及房屋安全、住房制度改革、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建筑废弃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燃气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以及建筑废弃物管理发展实施计划,推进相关工作。收集整理、编报全区基本建设项目资料的统计工作。 (七)负责全区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我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协调、督促、管理等职责。 (十一)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建筑科技管理和建筑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燃气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住房和建设管理法制建设。 (十五)牵头除城管、水务、交通管辖范围外的其他类危险建筑边坡排查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区危险建筑边坡年度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十七)指导全区各街道住房建设职能内的管理工作。 (十八)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监管行业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有关人才工作和本行业系统内的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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