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水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水资源、防洪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起草辖区有关水务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统筹辖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水文水资源监测,协助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四)负责全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五)按照市区分级管理原则,协助市主管部门开展供水水质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管理。
(七)按照市区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区管水库、河道、堤防、河口滩涂、滞洪区及其他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九)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排水管网运营监督、管理,对排水管网运营质量进行定期考核、通报。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实施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及相关应急预案。
(十二)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解水事纠纷。组织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
(十三)负责统筹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本部门管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建设管理,强化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三道弘毅路1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