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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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管理和考核规范。 (三)负责市政公园及道路绿化(不含高速公路及林地绿化,下同)养护、城市照明、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行动。 (四)负责所属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公园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五)制定户外广告设施(不含公交候车亭、交通设施、交通工具,下同)设置具体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指导和监督街道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 (六)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全区有关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城市照明、公园管理等相关经费(不含道路部分)的年度计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七)负责市政公园及道路绿化养护、城市照明、市容管理、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监管责任。 (八)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落实上级、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与街道综合执法有关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和会商机制。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化的城市管理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的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
公司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1-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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