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平安建设、社区网格和出租屋管理、数字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与办法。
(二)依托平安建设工作平台开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相关工作,负责进行形势动态监测和研判分析,配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三)协调指导街道、社区平安建设(网格化、数字化)工作平台的规范化运作,协助构建上下一体协同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协调指导基层开展平安创建和平安建设督导检查工作。
(四)做好全区网格信息采集的联系服务、业务指导、督查管理等工作。做好对各街道网格员队伍的监督检查、指导、培训工作。
(五)做好全区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服务、指引工作。协助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数字治理指挥业务。协助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做好相关基层治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平安建设、数字治理相关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数字治理信息化建设标准、运行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
(八)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落实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