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深化改革工作。
(二)负责草拟、审核、印发以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起草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各类文字材料,处理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文件工作。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安排。
(五)负责全区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的组织协调,统筹协调全区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六)负责对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收集、整理、报送全区重要信息。
(七)负责全区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清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