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机关幼儿园招聘启事
一、深圳市龙岗区机关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机关幼儿园建于1995年,坐落于龙岗中心城龙福一村小区内,总占地面积4679平方米、建筑面积3829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221平方米。幼儿园于1999年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2002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现有教学班12个。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本公告岗位的要求所规定的备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 失信惩戒对象。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岗位
保育员(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高中及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专业;
4.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下午17:00前。
2. 请有意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送至我园指定邮箱lgjgy@lg.gov.cn。邮箱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字样。(除附件外,所有材料需上传PDF文件。)
报名材料:
① 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②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主页、户口个人页;
③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④ 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
⑤ 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3);
⑥ 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⑦ 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⑧ 健康证或健康承诺书(附件5)。
注: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 注意事项:
①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②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
(三)综合考核
1.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有关说明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2. 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 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4. 报考人员请详细阅读招聘信息,如有疑问可咨询李老师:0755-28908348。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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