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轨道办关于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录职位
见附件职位列表。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工资待遇
参照我市专业技术雇员工资标准。有五险一金、双休日、带薪年假、工作日提供早中餐。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20-35周岁(即1988年1月13日至2003年1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录职位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程序
(一)报考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
(二)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招录职位表(附件1)。登录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下载《深圳轨道办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填写好信息于1月18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gdb@sz.gov.cn)。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报名环节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职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100分,综合能力测试占40分,专业能力测试60分。笔试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1:3比例,按照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采取一对一邮件发送方式告知。
七、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1.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
2.资格初审类别。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D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之外、招录人数6倍之内的考生。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
D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C类、D类考生均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二)资格初审的方式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A、B类考生通过邮箱邮寄资格初审材料扫描件,不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初审要求
重点审核资格初审人选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录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四)资格初审的递补规则
考生因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B类考生中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安排
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市。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100分。基本题型分值共占40%,考官提问分值占60%。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占60%,笔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60分。
九、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任职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十、公示、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轨道办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电话号码:82769882。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招聘】,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事业单位】可获取深圳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最新招聘信息、报名/附件下载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