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传染病、职业病、慢性病、艾滋病、地方病、精神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及相关信息管理工作。
(二)承担公共卫生的监测、快速检测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调查及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五)负责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工作。
(六)承担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七)对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