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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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19 00:32

  招聘人数及有关条件、要求

  本次共招聘博士层次员额制教师50名,招聘条件、要求等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品行端正;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与要求

  1.招聘范围为2025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取得博士学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满足岗位条件要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1)理工类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知名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人文社科类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专业相对应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备知名院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具备知名院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其他要求

  (1)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研能力;

  (2)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备履行教师岗位的能力水平;

  (3)具有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的专业能力。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11月博士层次员额制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报名

  (一)报名方法

  注册(请使用电子邮箱注册)后登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网址链接:https://zp.sziit.edu.cn),进入“2024年11月博士层次员额制教师招聘”批次,按照系统提示阅读报考须知、查看岗位、填写简历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注意相应岗位的学历层次要求,避免错投)

  (二)报名时应按报名平台提示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请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扫描件。

  2.有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请在系统内填写相应阶段学习经历,并上传本科至研究生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学历如在境内取得,请同时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或因具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上传提交符合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清单);有境外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签证、雇用合同、税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所在公司简介等佐证材料及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本次招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兼职工作经历和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专兼职工作经历。

  4.因具有知名院校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上传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其他证明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材料及其他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或材料的扫描件请整理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6.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时间

  自2024年11月22日10:00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本批次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

  2.考生报考时应注意对照自身情况,认真阅读了解本公告及《岗位表》有关条件和要求等,慎重报名。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聘的其他情形。

  有关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应聘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二)考核和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聘考核由学校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技术技能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与考核要求等另行通知。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根据考核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1.经有关招聘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参加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s://www.sziit.com.cn/rczp/rczp.htm)公示。体检、考察、公示等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开展。

  2.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办理入职手续的,将由学校复核资格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3.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后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用人方式。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员额制人员。

  (二)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具体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三)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四)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具体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为准。

  执行回避制度

  (一)凡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含校内聘用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在报名系统内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进行亲属关系申报。

  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73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78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任何招聘环节核查出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的情形,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或录用的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三)本次招聘的员额制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按员额预聘-长聘制管理,预聘期限6年,分为2期,其中前3年为首聘期,3年实行坐班制管理,后3年为续聘期,两个聘期均签订预聘合同并约定考核任务。招聘的中级人员除完成约定任务目标外,还应在2个预聘期内达到相应教学科研并重型或科研为主型副教授职称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招聘系统中的报考须知;招聘的副高及以上人员考核任务目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226017

  电子邮箱:rlzyc@sziit.edu.cn

  附件【附件: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11月博士层次员额制教师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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