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配售型保障房定价标准围绕成本定价核心原则,区别于此前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的市场参考定价模式,从首次配售、封闭流转到政府回购均有明确的定价规则和计算标准,同时兼顾工薪群体支付能力与项目开发的可持续性。详细请看正文
2026深圳配售型保障房定价标准
深圳配售型保障房的首次配售价格摒弃了以往参照保障房(安居房、人才房、共有产权房)市场价格定价的方式,以覆盖项目开发成本为核心原则,同时综合考虑住房市场供需关系和工薪群体的实际支付能力,让定价更贴合保障属性。
一、定价核心原则
配售价格需覆盖项目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适度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这一原则既保障了项目开发建设的基本成本回收,也通过 “适度合理利润” 控制了开发收益,避免价格过高偏离保障定位;同时主管部门会结合不同区域的住房供需情况、目标群体的收入水平灵活调整,确保价格在工薪群体可承受范围内。
二、封闭流转,协商定价
配售型保障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若需转让,需在签订买卖合同满 3 年后办理封闭流转,流转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时主管部门会进行适度规范,确保流转价格不偏离保障属性。
流转定价规则
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原购房人)和受让方(新购房人)自主协商,充分尊重交易双方的意愿;
市住房主管部门可通过设置参考价格上限(不超过原价)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避免出现恶意抬价、炒作房源的情况,防止配售型保障房脱离保障定位;
参与封闭流转的受让方需符合配售型保障房的申请条件(户籍、住房、社保等),确保房源始终在保障群体内部流转。【点击此查看申请条件】
三、政府回购,公式计算
当购房人出现需强制退出房源(如另行拥有自有住房、全家户籍迁出本市等)且超过 1 年未完成封闭流转,或存在违规行为被收回房源等情形时,政府会组织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做到标准化、可核算深圳住建局。
1. 核心计算公式回购价格 = 原购买价格 ×(1 - 年折旧系数 × 建筑物已使用年限)
2. 关键计算参数说明
年折旧系数:固定取1%,为全市统一标准,无区域、项目差异;
建筑物已使用年限:起止时间为首次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至签订回购协议之日,未满1年的部分不计入使用年限,精准核算房屋实际使用时长;
特殊情形累计计算:若房源发生第二次及以上回购情形,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将按照不同购房人实际持有房源的年限累计计算,避免多次流转后折旧核算失真。
四、回购房源再次配售
政府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房若再次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配售,其配售价格并非沿用首次配售价格,而是由主管部门结合回购成本、房源管理成本等因素重新核定,同时仍需遵循 “成本定价、兼顾支付能力” 的核心原则,核定后的价格同样会在项目配售通告中公示,确保定价的合理性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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