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度第二批盐田区公租房选房签约通告已公布,终审结果共有855户合格,配租房源共有403套,详细请看正文
根据《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面向盐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的通告(住保租〔2025〕052号)》和《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盐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认租资格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相关通告,现将终审排位、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该批次公租房于2025年12月29日结束申请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终审合格家庭855户,配租房源403套,合格认租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如下:
第一序位无符合条件的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入围认租家庭,总排名1-403【点击此处查看名单】
第三序位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总排名404-806【点击此处查看名单】
第四序位为递补认租家庭,总排名807-855【点击此处查看名单】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周四)至23日(周五),选房排期如下(请各选房家庭提前半小时签到)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盐田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新时代大讲堂(盐田区沙盐路3017号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商业裙楼B座2层)。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意向房源,各户型房源选完即止。
咨询电话:0755-2536515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选房当日无电话接听工作人员,请前往选房现场咨询)
(三)签约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退出轮候库,选房签约指引详见附件。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委托书见附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拍照指引见附件7)。房源起租日期以合同约定的起租日期为准,首次签约期限不超过三年。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资格核查,若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按规定进行续签。
(四)入住
签约完毕后现场领取《入住通知书》,2026年1月24日起可凭《入住通知书》到各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536121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在意向房源中选择住房,房源选完即止。后续排序到位已无意向房源可选的家庭,无需到达选房现场,不计放弃选房次数。
(二)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如意向房源已选完,不可选非意向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意向房源有房可选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参与本次选房。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签约完成后,我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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