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公租房申请人收入财产限额标准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详见正文
2026深圳公租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收入财产限额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经济状况核对标准
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家庭的基础情况、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其中,
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
核对对象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类。
符合《细则》规定的残疾人、孤儿、老年人相关补贴以及奖励性补助等可不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核对对象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收入和财产的核对期限
可支配收入的核对期限为核对对象在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认租、续租等业务时,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个自然年度。财产价值的核对期日,按照核对机构的核对期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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