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深圳安居房最新消息,自2023年8月1日起,深圳不再安排建设新的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目前由配售型保障房替代安居房,存量房源及已批正在建设的项目仍可以继续售卖,小编会持续更新最新配售信息
2026深圳安居房配售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深圳可申请安居房项目汇总
| 序号 | 区域 | 配售套数 | 价格 | 申请时间 |
| 1 | 南山区 (山樾湾花园) | 2312 | 配售均价为42640元/㎡ | 2026年3月27日12:00至4月7日18:00 |
| 2 | 龙岗区 (龙栖华府) | 703 | 配售均价为24353.98元/㎡ | 2026年3月25日9:00至4月7日18:00 |
| 3 | 盐田区 (小梅沙湾畔家园) | 73 | 配售均价为24972.41元/㎡ | 2026年3月21日9:00至4月12日18:00 |
1.南山区山樾湾花园安居房项目
认购申请时间
2026年3月27日12:00至4月7日18:00
配售房源信息
项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0005号
开发建设单位
深圳市新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配售房源
本批次住房配售房源位于1栋A至F座和2栋A至G座,共计2312套安居型商品房,其中:
两房户型1618套,建筑面积约70㎡;
三房户型694套(含无障碍户型80套),建筑面积约90㎡。
项目配售均价
4264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
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为精装修,预计交付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前
配售对象
第一队列(库内):
1.属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家庭且符合安居房轮候申请条件;
2.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且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
第二队列(库外):
户籍条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
注意: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社保条件: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年龄条件: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第三队列(库外):
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深圳户籍
注意: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深圳户口限制,但未具有深圳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深圳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深圳退休的除外)。
社保条件: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年龄条件: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2.龙岗区龙栖华府安居房项目
认购申请时间
2026年3月4日9:00至2026年3月10日18:00
配售房源信息
项目地点
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79号
开发建设单位
聚龙居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配售房源
本批次住房配售房源位于1栋一、二单元,共计700套安居型商品房,其中:
两房户型451套,建筑面积约67㎡;
三房户型249套,建筑面积约85㎡。
项目配售均价
24353.98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价格1373.98元/平方米)
本项目为现楼,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配售对象
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两个队列,具体如下:
第一队列:(满足其中之一)
1.属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家庭且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
2.在本通告认购截止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且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人才证书虽不在有效期但期末评估合格)
第二队列:
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的非在册轮候申请家庭。
具体条件为: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
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3.盐田区小梅沙湾畔家园安居房项目
认购申请时间
2026年3月21日9:00至2026年4月12日18:00
配售房源信息
项目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盐梅路与盐梅北三街交汇处
开发建设单位
深圳市特发小梅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配售房源
本批次配售项目房源共73套,其中包括:
两房户型43套,建筑面积约67-71㎡
三房户型30套,建筑面积约86-87㎡
项目配售均价
4264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
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带装修交付,预计交付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前。
配售对象
本批次住房的配售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在册轮候人名单可通过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查阅。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领军人才:
1.在本通告发布前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人才证书虽不在有效期但期末评估合格);
2.符合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3.在本通告规定的网上申请认购截止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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