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坪山区秀新幼儿园发布了2026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计划招生数为24名,小班5名,中班3名,大班16名,详见正文
深圳市坪山区秀新幼儿园2026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2026年春季学期计划招生数为24名,小班5名,中班3名,大班16名。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含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3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6名。
学位申请类型和录取原则
(一)学位申请类型
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坪山区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深圳其他区户籍,坪山区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
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租房,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4: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5:非深圳户籍,坪山区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
学位类型6:非深圳户籍,租房,特殊房产。
以上学位类型所说户籍为适龄儿童户籍。
(二)录取原则
1.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凡第一志愿填报本园的适龄儿童,按照本园招生政策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当幼儿园有富余学位时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2.遵循“先类型后积分”的原则。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先按类型排序,后比对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当学位无法全部满足,且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果继续同分,深户以儿童落户深圳时间长者优先,非深户籍以儿童父母(任一方)来深时间长者优先(以有效居住证评判,如有多份居住证,需要使用时间有效衔接)。
本公告所说户籍,指的是儿童户籍;所说住房,指的是坪山区域内住房。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月9日(星期五)9:00——1月15日(星期四)18:00
2.报名方式: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
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jz
(1)家长应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2)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项材料;
(3)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响在线审核;
(4)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积分。
3.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18:00为网上申请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审
1.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1月17日(星期六)
2.初审过程:幼儿园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职能部门审核
1.时间:2026年1月18日(星期日)——1月20日(星期二)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政府政务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公示审核结果
1.时间: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10:00
2.查阅方式: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到相关部门重新核对有关信息。信息核对准确后,使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1月23日(星期五)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六)公示录取结果
1.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0:00
2.公布平台: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直接查询录取结果。
(七)新生报到注册
1.具体以幼儿园通知时间为准。
2.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4.提示:已被幼儿园录取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各类学位申请人所需提供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户籍材料、身份证、出生证明、住房材料、社保材料。
(二)非深户籍儿童
户籍材料、身份证、出生证明、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证材料。
(三)中国台湾户籍儿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四)中国香港澳门户籍儿童: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相关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外籍人员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符合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外籍人员,其子女申请学位时按照非深户籍人员类型对待。
(六)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七)军人子女:军人子女申请本园学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我园就读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招生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凭证、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一)户籍、居住证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大陆地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二)住房材料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需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结束前)。
2. 属于租房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租房材料日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须提供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6年3月31日(含当日)。
(3)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
非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并上传到招生报名系统。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在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4)公租房需提供与住保部门或受住保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与住保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按集体宿舍类别提交材料。
3.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25年10、11、12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 属于特殊房产类别,包括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B.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C.集体宿舍产权证明材料:产权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红本);属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房的,须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集体宿舍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出具所涉及单位、公司之间100%控股的工商证明。
(2)个人产权单身宿舍:指产权属于个人,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单身宿舍”的房屋。①若产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房产份额>50%),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②若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所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需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加盖社区公章的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具的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此证明仅限自建房权属本人家庭小孩申请学位时提供,租住自建房无需提供),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5年10、11、12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5)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5.其他说明:
如果申请学位住房的产权人或承租人不是适龄儿童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社保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个人的社保卡、参保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参保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材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原件。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
学位申请积分办法及积分计算
(一)积分办法
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积分项目得分情况合计积分。
1.深圳户籍儿童根据家庭住房居住时长情况进行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根据家庭住房居住时长情况、社保情况和父母双方居住证持有情况合计积分。
(二)积分计算
1.居住时长计算
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备案合同的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持回迁协议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的不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父母在该房屋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在该公司缴纳社保时长、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以及集体宿舍证明的四者并行日期计算。如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5)提交多份或单份 “租赁凭证(红本)”,按照最早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租赁凭证(红本)”。
(6)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居住时长不积分。即使前面办理有“租赁凭证(红本)”,前面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也不计算居住时长积分。
2.社保计算
在深圳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一个月得0.3分,不满一个月不得分。积分计算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3.居住证加分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的不加分。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咨询电话:0755-89662263、0755-89662267。
本公告解释归深圳市坪山区秀新幼儿园所有
附件
学位申请所需要材料的相关模板,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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