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了解自己居住地在哪个小学的学区
根据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或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08年小学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小学的学区。 ( 链接:小学招生学区图)
3月25日-4月17日,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凭儿童的身份证号(未办身份证的,可见《户口本》)进入,填写儿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链接:南山区小一学位申请网上报名系统 南山区小学小一学位申请表(样本))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打印表格。 (链接:南山区小学联系电话地址)
4月18日-20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对口小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合格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08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真实或不齐全的,学校将在《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后再补验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和逾期不申请的,不保证就近入学。
注意: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 说明: 打印《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申请学位后,即可打印填写好的《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若无法打印的,可在4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对口小学打印。 |
(2)全家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 (链接:南山区租赁合同办理指南(附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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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4)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链接:计划生育各证办理指南 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一览表)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
| 说明: (1)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请家长直接咨询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见http://jyk.nsjy.net“咨询电话”栏);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2)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应到社区工作站验证盖章。 (3)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6)父母及儿童均为港澳台、外籍人士者,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如果只有儿童是港澳台、外籍,但父母是深圳或内地户籍,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7)母亲是现役军人、港澳台外籍人士,以及父母离异且儿童判给父亲抚养的,网上填表时,计划生育证明号码统一填写为“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