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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08年1月19日至1月2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1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1月19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9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0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满分150分)。

    1月20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1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4.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5.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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